場地規範
1.場地使用期間請依照館內規範,若有違反之情事,將進行開罰。必要時管理單位得逕行終止場地租借。
2.車輛請勿駛入廣場。
3.走線方式應事先與承辦窗口確認,線路一律藏入線槽內(依場域線槽為主) ,切勿橫跨走道動線。
4.電盤設有110v或220v用電,若需使用請於活動前1週提供【用電設備(110V、220V)】、【數量】、【安培數】,以利申請作業。完成申請後須自行請技師配電。
5.現場若需自設發電機應主動告知負責窗口。發電機務必接地, 底部須鋪設防水帆布。 油箱勿放置於發電機上方。旁邊配置乾粉滅火器 。且周圍需用安全圍籬圍好並留設安全距離,圍籬上要有明顯警示告示。
6.舞台區注意事項:
- 舞臺全區非使用時間必須圍紅絨柱確保安全。
- 燈架、音響架需圍紅絨柱確保安全。
- 線路一律藏入線槽內(依場域線槽為主),請勿橫跨動線。
- 舞台四周走線沿邊角整理固定貼齊。燈架與喇叭架貼近舞台,將架子下多餘線材收藏入舞台內。
7.場地佈置與現場器材注意事項:
- 場地租賃未含硬體道具借用,如需借用應事先徵得管理單位同意,使用完畢應負責回復原狀或返還。
- 已粉刷之牆面不得塗寫釘掛、黏貼。若造成牆面毀損,收取維修費$2,000元。
- 申請單位應於活動結束後將場地桌椅排列回復原狀,清潔乾淨,垃圾裝袋,並將非本中心所提供之物品或佈置等拆除運離會場。
- 空間使用完畢需將環境整理乾淨,若環境髒亂將酌收 $1,000 元清潔費。垃圾清運另計。
- 非活動時間,應於現場放置說明立牌。
8.關於貨品寄放:
- 若有寄放或代收之需求,應事前與管理單位提出。
- 貨品僅負責代收與暫存,不提供保管責任。裹外包裝有破損、 內容物有遺失,或毀損等,本中心概不負責。
- 外箱請以 A4 紙張標註活動名稱、單位、聯絡人姓名、電話。若有標示不清, 本中心有權利拒絕代收不明包裹物件,物品若遭退回,請貴單位自行負責。
- 請於活動開始前 2 天內到貨,提早到貨超過兩天者,本中心拒收物品。
- 活動結束後請將寄放物品撤離,如有需長期寄放者以每件每日$100 元計算。
9.完成合約簽定後,尾款請於活動前7~14天內匯至指定帳戶。